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新闻资讯 时间:2024-04-25 18:08:03 点击: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04,241,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基本的产品未出现重大变化,最重要的包含新能源汽车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燃油汽车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储能设备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通信设施及其他精密冲压模具和金属结构件等,具体如下:

  A-销售模式: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定制化生产的特点,公司采用直接面向客户的直销模式,不存在经销、代销情形。

  B-生产模式:公司的生产模式属于非标准产品的定制化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照每个客户提供的订单情况,结合机器的运行能力进行生产计划排期。

  C-采购模式:公司依据客户订单和客户的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并按照生产计划以及适度的库存组织原材料采购;同时公司也会结合原材料市场供应以及价格波动状况、公司的当前库存状况以及资金充裕程度对采购计划进行适度调整。公司已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原材料供应渠道稳定。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铝材、铝型材等大宗商品,大部分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

  公司拥有领先的模具制造技术和精密冲压技术,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模具出口重点单位、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和广东制造业企业500强,并建立了广东省汽车大型零部件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为汽车、储能光伏、通信等行业的国内外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

  围绕公司重点布局新能源赛道的战略规划,公司将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设备等业务板块的客户,加快新能源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开发,同时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逐步扩大精密冲压模具技术的一马当先的优势,以精密冲压模具为切入点,结合金属结构件批量化、自动化及精益化的生产管理优势,逐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型,促进业务快速增长。

  2023年度,公司实现出售的收益5,703,204,128.39元,同比增长3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736,577.67元,同比增长58.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0,790,221.80元,同比增长63.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369,594.09元,同比增长148.67%;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624,389,934.93元,同比增长20.40%。公司财务情况良好,经营规模持续扩大。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6,736,577.6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司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245,848,488.4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发展的策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详细情况,公司在保障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04,241,6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2,544,982.80元, 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分配。

  若在本次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前,《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考虑了公司真实的情况,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1号)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4年04月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0万股,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8,241,638股变更为204,241,638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04月修订)》。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0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经营情况,并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召开本次业绩说明会,以文字问答方式来进行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荣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谢祥娃女士,独立董事黄奕鹏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振海先生,财务负责人李燕红女士及保荐代表人赵简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上述出席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投资的人可于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15:00-17:00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并提高沟通效率,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征求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广大投资者可于2024年05月08日(星期三)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在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会前提问,或可通过公司邮箱提问。

  公司将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业绩说明会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4日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4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谢祥娃、陈振海、王承志等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和《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